一、參加資格:以個人FB參加加,以按「讚」投票給最滿意創夢作品。
二、活動方式:
1. 投票期間前往「創新圓夢網路人氣獎票選」活動頁,投票給創夢作品。
2. 115年4月27日(一)下午16:00止,統計得「讚」票數最高,1組。
3. 人氣獎禮卷2000元及獎狀乙張。
4. 得獎名單公布時間:115年4月28日(二)上午9:00,將於「創新圓夢網路人氣獎票選」教學卓越中心網站公布得獎作品名稱與組別。
三、注意事項:
1.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本活動參加者所登錄之資料有所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損毀所導致資料無效之狀況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及得獎者不得異議。
2. 活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、取消、終止活動及內容之權利,並對活動內容及規則享有最終解釋權,修改後並不再另行通知。
3. 參與活動者,若以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明顯違反活動公平性之方式,意圖混淆或影響活動結果者,一經主辦單位或第三人檢舉查證屬實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,除追回獎項外,並對其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。
4. 本活動網路投票機制,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,每個帳號只能投一票。主辦單位得於公布最終票數前,進行造假或重複投票者資訊比對剔除。若經發現惡意灌票之行為,主辦單位保有刪減及修改票數,甚至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之權利,參選單位及投票者不得異議。
四、個資同意條款:
1. 參加活動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送出予主辦單位,即視為已充分瞭解並同意以下事項:
(1)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,明列以下告知事項:
(2) 本活動參與者將參與資料遞送予主辦單位時,均視為本活動參與者已同意提供其個人資料予主辦單位,於本活動業務往來之必要範圍內蒐集、電腦處理、傳遞及利用。此外,本活動參與者可決定是否提供個人資料,若本活動參與者不提供時,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本活動參與者是否具備中獎及領獎資格。
(3)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:自本活動參與者遞送個人資料之日起至本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,主辦單位屆時銷毀,不移作他用。
(4)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:由主辦單位於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利用之,利用人員需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之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(包含但不限於︰確認中獎者身份、提供獎品、依法開立扣繳憑單)。